条款清单(Term Sheet)多数条款只是商业意向,但保密、排他期、费用承担、争议解决等条款通常具有法律约束力。关于条款清单解析的常见问题解答,核心其实落在八个字:谁举证、拿什么举证。本文结合《民法典》与民事诉讼证据规则,从证据准备与举证风险角度,讲清私募股权融资中条款清单该怎么留痕、怎么用。
一、条款清单解析的第一问:哪些内容真的能被"当证据用"
实务中通行的做法是:在条款清单末尾加一句"除保密、排他期、费用承担、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条款外,本条款清单不构成有约束力的合同"。这一句写与不写,直接决定后续举证方向完全不同。写了,争议就集中在少数几个条款上;没写,双方可能就整份文件是否构成合同展开拉锯。
举证责任的分配依据是《民事诉讼法》第67条和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民事诉讼法〉的解释》第91条:主张合同关系成立、生效、变更、解除的一方,对相应事实承担举证责任。也就是说,谁主张条款清单里某条有约束力,谁就要拿出证据。
记住一句话:条款清单不是"有没有法律效力"的单选题,而是"哪一条有约束力、由谁证明"的清单题。
第二步:签署前把主体、内容、时间三类证据钉死
主体证据。私募股权投融资中,出面谈的往往是基金管理人,签字盖章的却是基金有限合伙或境外SPV。深圳不少人民币基金以有限合伙形式存续,实务中因签约主体与磋商主体不一致、导致主张对象错误的案例并不少见。建议在条款清单抬头明确写清签约主体全称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地。
内容证据。保存PDF终稿的同时,保留Word修订痕迹版本,以及邮件往来的完整链条(而非零散截图),用于证明某句话是谁在什么阶段提出、对方是否明确接受。
时间证据。排他期从哪天起算、报价有效期到哪天截止、保密义务何时开始,都要有时间戳。电子数据的真实性认定,《最高人民法院